关于填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
2011-11-26
院科研[2009]084号
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等管理办法的要求,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,请相关项目负责人(见附件)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基金委通过ISIS系统给项目负责人发送填写报告的通知,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(https://isis.nsfc.gov.cn)下载并按相关规定认真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结题报告》)。若项目负责人不能登录系统,请尽快与学校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联系(办公电话:87331760)。另外,今年起,基金委要求统一使用“成果在线”工具检索和收集您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,以规范格式直接导入结题报告。(请参考附件的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”)‘成果在线’科研管理工具使用教程
二、《结题报告》填写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《经费决算表》以万元为单位,“预算总经费”=“预算经费”+“调整经费”,“调整经费”一般为0,只有部分经基金委同意进行经费调整的项目才有调整经费。
2、经费支出按实际支出进行填写,否则无法通过财务及审计部门审核。部分支出请参照下列比例:
项目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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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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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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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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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上项目(含青年基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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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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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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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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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、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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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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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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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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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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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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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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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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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拨入经费结余”=“预算总经费”合计—“经费支出”合计。另外,劳务费备注只能填写“研究生劳务费”,不得出现补贴、津贴、加班费等字眼。
3、凡涉及支出实验室改装费、支出与预算有较大变更、支出设备费总额大于等于5万、支出协作费的,须填写《经费使用说明》。
4、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、请务必签名并写明日期。财务及科研管理负责人签名由科研科统一办理。
三、《结题报告》须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(两者内容必须一致),电子版结题报告及论文成果请从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,论文等其他附件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,纸质文件原件(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)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。广东联合基金的《结题报告》需提交一式3份纸质最终版。
四、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上传并同时交《结题报告》原件及其成果附件材料至医院科研科,由科研科统一送相关部门审核并上交学校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,按逾期待结题处理,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,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!
联系人:姜橙 王卓青 联系电话:87334871
科研科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